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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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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公安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推进“昆仑”专项工作和消费领域假冒伪劣犯罪专题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器材、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电气产品等重点领域犯罪,坚决筑牢社会公共安全防线。今年1月至10月,共立案侦办相关犯罪案件520起,彻底摧毁一批制假售假犯罪产业链条,及时消除一批群众身边的安全隐患。 公安部近日公布5起典型案例。公安部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对消防安全领域假冒伪劣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协同相关部门强化风险防控,深入推进公共安全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起典型案例 1. 辽宁辽阳公安机关侦破某消防器材制造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伪劣灭火器案。 2025年7月,辽宁省辽阳市公安机关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侦破一起生产、销售伪劣灭火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捣毁制假公司3家、犯罪窝点5处,现场查扣伪劣灭火器1万余具、伪劣灭火剂50余吨,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经查,2021年1月以来,某消防器材制造有限公司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从多个灭火剂生产企业处大量购买不合格灭火剂,组织生产伪劣灭火器。经鉴定,涉案灭火器、灭火剂有效成分含量均不符合国家标准,属于伪劣产品。目前,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 广东佛山公安机关侦破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制售假冒电动车配件案。 2025年6月,广东省佛山市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侦破一起假冒品牌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配件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现场查获假冒品牌电动自行车配件3000余套,以及大量制假设备、半成品和包装箱等材料,涉案金额280余万元。经查,2023年12月以来,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在未获得权利人公司授权的情况下,组织生产用于改装的假冒品牌电动车配件。目前,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 重庆城口公安机关侦破某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制售伪劣阻燃电缆案。 2025年6月,重庆市城口县公安机关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移送线索,侦破一起生产、销售伪劣阻燃电缆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3名,现场查获伪劣电缆22.3吨,涉案金额1500余万元。经查,2024年5月以来,某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为某建设项目提供全铜阻燃电缆,为非法牟利,购买铜铝接头、铜线、铝线等原材料,组织生产两端为铜线、中间为铝线的伪劣阻燃电缆并交付使用。经鉴定,涉案阻燃电缆导体直流电阻项目不合格,属于伪劣产品。目前,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 四川绵阳公安机关侦破姜某恒等人制售伪劣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案。 2025年6月,四川省绵阳市公安机关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侦破一起生产、销售伪劣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捣毁犯罪窝点14处,现场查获伪劣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5万个,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经查,2023年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姜某恒等人设立多处制假窝点,从线上线下回收过期的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并从市场购买畅销品牌的标签、合格证、防伪验证二维码及包材,组装生产伪劣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通过电商店铺对外销售。经鉴定,涉案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的一氧化碳防护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属于伪劣产品。目前,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5. 陕西渭南公安机关侦破魏某孝等人销售假冒电动三轮车案。 2025年1月,陕西省渭南市公安机关根据市场监管部门通报线索,侦破一起销售假冒品牌电动三轮车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捣毁犯罪窝点12处,现场查获假冒注册商标标识1万余件,涉案金额300余万元。经查,2020年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魏某孝伙同上游制假团伙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以注册的某机械配件厂为掩护,大量生产假冒品牌电动三轮车,贴标制成成品电动三轮车后以上门推销、电话或微信联系等方式向外销售。涉案电动三轮车质量低劣,使用中存在漏电、着火等安全隐患。目前,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专栏2025-11-27 -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各地互学互鉴、共同提升,10月29日,司法部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民办实事第二批典型案例。本批8个典型案例涵盖北京、天津、河北、浙江、江苏、江西、山东、湖南等地,涉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知识产权、食品监管等多个领域,展现了各地在规范执法、优化服务、保障企业权益等方面的创新探索与实践成果。 据了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严肃纠治执法乱象、规范执法行为的同时,聚焦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注重将“监管刚性”与“服务温度”有机融合,持续推动执法理念转变、执法方式创新、执法效能提升,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提振了经营主体信心,生动诠释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深刻内涵。 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服务效能。各地在执法中注重柔性监管、主动服务,推动执法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例如,北京市针对进京检查站通行效率低、企业物流成本高、人才流动受阻等问题,通过部门协同、流程优化、设施升级等措施,大幅提升通行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既打通区域协同发展的“交通梗阻”,又带动沿线消费复苏。江苏泰州兴化市针对部分“共享检验室”检验标准不一、操作不规范等问题,指导市场监管部门上线智慧管理平台、设立实训基地、推动资质认定,有效提升检验数据准确性和流程效率,为企业节约检验成本超千万元,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恪守法治原则,助力高质量发展。各地在坚守法治底线,严格依法办案的前提下,灵活运用预警提醒、协商调解、依法减轻处罚等方式,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例如,天津市蓟州区在安全生产监管中避免“一罚了之”简单处理,会同技术专家实地勘察,结合企业实际指导制定低成本整改方案,在帮助企业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同时,使企业免于因高额罚款陷入经营危机。浙江绍兴市在办理烟花爆竹行政处罚案件时,引入经济影响评估机制,综合考量当事人实际困难、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法减轻处罚,让包容审慎理念真正落地为企业可感的实惠。 强化部门协作,维护企业权益。针对跨区域侵权、执法标准不一致等执法领域新题难题,各地加强部门联动、区域协作,形成执法合力。例如,河北廊坊广阳区主动介入企业产品仿冒纠纷,组建专业法律顾问团队跨省维权,市场监管部门跨省调查取证,推动侵权企业与维权企业达成和解,挽回企业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湖南常德市依托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精准收集企业诉求,公安、卫健、消防等执法部门协同联动,推动形成合法合规、标准统一、行业互认的检查标准,精准解决了“标准打架”造成的企业困境和监管难题。
专栏2025-11-03 -
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4件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破坏耕地犯罪典型案例。本批典型案例包括依法打击“非法压占类”破坏耕地犯罪、“非法挖损类”破坏耕地犯罪、“非法采矿类”破坏耕地犯罪以及单位实施的破坏耕地犯罪4种类型。 “压占类”破坏耕地行为常以“改良土壤”“项目建设”等合法名义为掩护,在耕地上倾倒渣土、堆放废弃物等,严重破坏耕地耕作层。典型案例“朱某利、苏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中,被告人朱某利等人以开发建设农业基地为幌子租赁案涉土地,捏造案涉地块土壤确需改良的假象申领许可证,大肆接收、倾倒建筑垃圾、石块等渣土,收取巨额弃土费。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朱某利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充分彰显了司法守护耕地的坚定立场,也有效震慑了以合法名义掩盖非法目的的破坏耕地行为。 在耕地上非法取土等“挖损类”破坏耕地行为,往往通过大型机械挖掘等方式对耕地造成深度破坏,修复难度极大、生态损害严重。典型案例“瞿某军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中,被告人瞿某军等人在永久基本农田上非法取土并销售,形成三个深度均超过3米的坑塘,导致耕地地形地貌改变,生产功能丧失。人民法院依法严惩此类犯罪行为,生动诠释了国家施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决心,释放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和“谁破坏、谁修复”的强烈信号。 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私利,在耕地上非法采矿,严重破坏耕地结构和土壤质量,导致耕地无法正常耕种。典型案例“于某非法采矿案”中,被告人于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黑土地上非法采挖草炭土出售获利,并用其它沙土进行回填,严重破坏黑土地资源。在被告人同时触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和非法采矿罪两个罪名情况下,人民法院择一重处,以非法采矿罪追究于某刑事责任,有力震慑了非法采矿类破坏黑土地资源的犯罪分子,彰显了人民法院严守黑土地保护红线的司法态度。 相较于自然人实施的破坏耕地犯罪,公司、企业等单位实施的破坏耕地违法犯罪行为,往往涉及大规模的耕地破坏,对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更大,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典型案例“澄江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刘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中,澄江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建设项目中,擅自将拟租用的大量耕地进行挖塘及固体废弃物回填等建设活动,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条件被严重破坏。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述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充分彰显了司法对单位实施的破坏耕地犯罪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有力维护了宝贵的耕地资源和国家粮食安全。
专栏2025-10-13 -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蓝伟明在“广西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着力提升便利化水平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广西营商环境服务优化升级取得的最新成果。广西聚焦便利政策集成创新,持续擦亮“营商广西·桂在便利”服务品牌。深入开展实体经济调研服务,完善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综合评价解决率和满意率显著提升。54项国家、自治区部署的“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县级以上99.83%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91.7%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可网办”。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是广西打造双循环便利地的关键要素。蓝伟明表示,近年来,广西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聚焦制约经营主体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着力加强谋划,强化要素保障,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打造“营商广西·桂在便利”服务品牌。下一步,广西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在市场化营商环境方面,着重做好涉市场准入壁垒相关文件清理及问题线索收集核查整改,开展好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在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进一步做好规范涉企执法,推动各地各部门建立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健全全区统一的“扫码入企”系统,实行入企检查“统一赋码”。在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着力推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工作提质扩面,加强AEO企业培育,支持更多诚信守法企业成为海关AEO企业。在政务服务方面,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落实好国家部署的“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任务要求,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业务场景。在全区范围内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工作。在产业营商环境方面,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产业营商环境建设,拓展人工智能应用场景,重点对智能化服务业集聚区等给予“真金白银”专项支持。在涉企问题解决方面,建立实施经营主体反映执法司法领域问题响应处置机制,进一步提升经营主体反映问题解决率和满意度水平,加强与民营企业沟通交流,着重做好民营企业反映问题的收集、解决、反馈及跟踪督办。
专栏2025-07-22 -
在时光长河的潺潺流淌中,北京体彩三十载公益之路如奔腾不息的洪流,包含着无数人的奉献与付出,浩浩荡荡向前。在这片公益的天地里,普通基层代销者们默默耕耘,用他们的坚守与付出,编织着中国体育彩票责任担当的温暖图景。李红,是北京市丰台区编号为1107037176体彩店的一位普通代销者。她用日复一日的坚守,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着不平凡的故事,诠释着体彩人的责任与担当。最初,对于李红而言,经营体彩店或许仅仅是一份谋生的工作。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与购彩者的朝夕相处中,李红对体育彩票的认知逐渐发生了改变。她开始深入了解体育彩票的公益属性。无论是助力体育事业的发展,还是为教育、医疗等社会公益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体育彩票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以前觉得经营体彩店就是卖彩票,后来才明白,每一张彩票背后,都承载着购彩者的爱心,汇聚成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坚实支柱。”李红感慨道。这份认知的转变,如同在她的心中点亮了一盏明灯,让她不再仅仅把体彩店当作营生之所,而是将其视为值得为之奋斗的事业。她开始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用心为每一位购彩者服务,耐心解答他们的疑问,为他们提供专业的购彩建议。在经营过程中,李红始终将诚信作为立身之本。她深知,诚信是经营体彩店的根基,只有让购彩者放心,才能不辜负每一份信任。有一次,一位购彩者购买彩票后,不慎将装有现金和重要证件的钱包遗落在了店里。李红发现后,立刻放下手头的工作,仔细寻找失主。她通过查看店内的监控录像,回忆购彩者的特征,最终联系上了失主。当失主匆匆赶来,看到钱包完好无损时,激动不已,对李红连声道谢。“这是我应该做的,诚信经营是我们体彩人的基本准则。”李红说,诚信是经营体彩店的根基,只有让大家放心,才能不辜负每一份信任。体育彩票的公益属性,不仅影响着李红的经营理念,更激发了她投身社会公益的热情。在社区服务中,李红主动捐款支持公益。虽然收入并不丰厚,但她依然毫不犹豫地拿出自己的积蓄,希望能为那些需要帮助的人送去一份温暖。同时,她还积极响应社区号召,主动报名参与到社区更多公益活动中。无论是环保宣传、关爱孤寡老人,还是社区文化建设,都能看到她忙碌的身影。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公益的力量,传递着爱与希望。“看到体育彩票公益金为社会带来那么多帮助,我也想尽自己的一份力。”李红朴实的话语,道出了无数体彩人的心声。她知道,自己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只要每个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李红,这位北京体彩代销者群体中的普通一员,用诚信守住初心,以公益践行使命,在平凡岗位上绽放出璀璨光芒。她的故事,只是众多体彩代销者的一个缩影。在她身后,还有无数北京体彩代销者,如同点点繁星,以各自的方式汇聚公益力量。他们或许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但用自己的坚守和付出为北京体育彩票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为社会的公益事业贡献力量。在未来的日子里,相信会有更多像李红这样的体彩代销者,在公益的道路上继续前行,用他们的微光汇聚成更加耀眼的星河,照亮更多人的生活,让公益的种子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生根发芽,绽放出绚丽的花朵。
专栏2025-07-14 -
汝南县金铺镇是“鸡黍之约”故事的发生地。东汉时期范式与张劭一诺千金、生死相交的故事,让“诚信”二字在这里有了千年的厚重底蕴。千年流转,诚信之风依然浸润着这片土地,影响着当地的民风民情。近日,一个发生在“鸡黍台”下的现代诚信故事,在金铺人民法庭法官的见证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在纠纷得以化解后,原告刘某专程将一面印有“主持公道 伸张正义”的锦旗送到办案法官王睿手中,对法官耐心细致、为民解忧的工作表达了诚挚谢意。这起纠纷的圆满解决,是法官将地域文化与司法调解深度融合的生动实践,既维护了债权人权益,也让诚信文化在新时代司法实践中落地生根,展现了基层法官深耕乡土、情法兼济的为民情怀。原告李某在汝南县经营一家物流公司,被告张某是公司货车司机。2024年12月,张某驾驶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路旁行人汪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为寻求逝者家属谅解,张某与家属协商在民事损害赔偿之外另行支付7万元谅解金。由于资金紧张,张某向李某借用了7万元,并写下欠条约定后期一定偿还。然而,在取得逝者家属谅解后,张某却一直拖延还款。李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将张某诉至法院。王睿法官接到案件后,考虑到案发地金铺镇正是“鸡黍之约”诚信故事的发源地,诚信文化在此地源远流长,深入人心。王睿法官决定以“重承诺、守信义”的传统美德为调解突破口,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王睿法官既讲清“欠债还钱”的法律规定,又以“鸡黍之约”典故阐释诚信道义,让张某明白李某在其危难时的援手不仅是情谊,更是信任。“人与人交往最看重诚信两个字,咱不能让老祖宗的美德在咱这儿丢了。”法官的话语句句戳中张某内心。在法官情理交融的劝说和诚信文化的感召下,张某当场向李某表达了歉意并还款2万元,就剩余欠款与李某积极协商。最终,双方就还款金额、方式和期限达成一致意见,这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一面锦旗,一份认可,更是司法的温度与力量的体现。汝南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汲取和运用汝南本地“鸡黍之约、诚信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诚信精神,让传统诚信文化在司法实践中焕发光彩,用心用情调处每一起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贡献司法力量。
专栏2025-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