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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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6年3·15之际,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以下简称质检协会)再次组织2000余家广大重质量、讲诚信的优秀企业开展“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充分发挥质量检验行业社团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方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注重标杆带动作用,着力增强消费维权社会合力,助力提振消费信心。质检协会党支部书记李小波在接受中国经济网采访时表示,质量和诚信是市场经济中的核心要素,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质检协会作为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自2000年开始就持续在3·15活动中组织开展“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充分结合质量发展实际,不断创新活动内容,积极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督促引导企业落实质量安全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先进,在宣传传递质量信任、推介引导质量消费和质量、消费、维权知识普及与提高消费者的主体意识、依法维权能力并营造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良好氛围等方面一直发挥着应有的积极作用。李小波指出,消费环境既是政府监管出来的,更是市场发展出来的,一个好的消费环境背后一定有一个活跃健康的消费市场。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和内在动力,优化竞争生态和营商环境,着实应是改善消费环境的长久之计。质检协会持续组织广大企业开展质量诚信承诺,对于激发质量提升动能,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合力推进质量和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着力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在新时代迈上新台阶作出了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不可或缺的努力和积极贡献。李小波在接受中国经济网采访时阐述说,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要大力提振消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坚持内需主导,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列为今年经济工作重点任务;“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加快建设质量强国,“大力提振消费”“持续改善消费环境”“提高人民生活品质”。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实施新一轮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加快推进标准升级,强化质量监督和品牌建设,支持企业提供更加优质、更具特色的产品”“综合运用产能调控、标准引领、价格执法、质量监管等手段,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发展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健全服务业国家标准,培育‘中国服务’品牌”“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继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更好支持企业安心经营、高质量发展”。2026年既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规范与发展年”,质检协会作为我国唯一全国性质量检验行业社团组织,必须强化担当作为、着力创新前行,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共筑质量诚信、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提振消费信心,积极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质量根基提供助力。李小波还指出,长期以来,部分行业热衷低价竞争的“内卷”,但以牺牲利润换取市场份额的做法,导致企业研发投入不足、创新动力减弱,陷入“低价—低质—更低价格”的恶性循环。面对全球市场的深刻转型,单纯依赖成本优势已难以为继,唯有以质量赢得市场认可,才能防止产业“空心化”,摆脱“低端锁定”,筑牢经济发展根基。“十五五”时期必须坚定不移推进质量升级,以质量变革推动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首先,要深入推进质量强企,引导企业从“质量合规”向“质量领先”转型,培育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质量领军企业;同时,也要夯实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使其成为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底座”;另外,创新是质量跃升的核心动力,还要将质量提升与新质生产力培育深度融合,推动新技术、新工艺在质量领域的深度应用。李小波还表示,质量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协同推进的治理格局。抓好质量工作、推进建设质量强国,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强顶层设计,完善质量法律法规,强化监管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企业要切实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将质量意识融入研发、生产、服务全过程;社会层面要发挥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和消费者组织的监督作用,形成“政府监管、市场导向、社会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质检协会作为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虽然任重道远,但必须以实实在在的努力在奋进中积厚成势、笃行不怠。中检协联合(北京)质量检验研究中心主任张明作为“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在2000年的发起人,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现代社会,消费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而良好的消费环境则是消费持续健康增长的前提。质量诚信承诺,作为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重要纽带,在优化消费环境、推动社会共治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是优化消费环境、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基石。只有企业、消费者、媒体、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等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才能真正实现质量诚信承诺的价值,营造出让消费者放心、安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张明指出,质量诚信承诺是企业对产品和服务质量的郑重保证,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体现。它不仅关乎企业的信誉和形象,更是构建消费者信任的基础。质检协会组织开展此类活动,就是旨在通过企业对质量诚信的自愿主动承诺,主动推动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提升,加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从而为消费者创造一个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当企业作出质量诚信承诺时,意味着企业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产品检验到售后服务,每一个环节都将以质量为核心,以诚信为准则,确保提供给消费者的产品和服务安全、可靠、优质。张明还表示,质量诚信承诺是优化消费环境的重要手段。在现实消费中,消费者往往面临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难以全面了解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而企业的质量诚信承诺,能够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让消费者更加放心地选择产品和服务。实践表明,众多知名企业就是通过公开承诺产品质量标准、售后服务内容等,增强了消费者的购买信心,促进了市场的良性竞争。同时,质量诚信承诺也有助于减少消费纠纷和投诉,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从而营造出公平、公正、有序的消费环境。张明进一步指出,为了更好地发挥质量诚信承诺在优化消费环境、推动社会共治方面的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政府应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明确质量诚信承诺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加大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行业协会应加强行业自律,制定科学合理的质量诚信标准和评价体系,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企业应增强质量诚信意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诚信管理制度,切实履行承诺;消费者应提高维权意识和能力,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消费环境。质检协会副秘书长李昭娴在接受中国经济网采访时表示,消费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优化消费环境是提振消费信心、激发经济活力的重要举措,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具有重要意义。为此,经国务院批准,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部署全面优化消费环境,切实提振消费信心和预期,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提升人民生活品质。质检协会组织开展的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不但有利于落实企业主责、促进源头治理,而且对于完善社会共治、强化监督引导也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李昭娴指出,优质的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一样,都是一个地方乃至一个国家宜居宜业的基本公共产品,也是当前提振消费的重要支撑。在当下的工作中,质检协会持续按照《行动方案》的部署,围绕“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动员组织更多优秀企业对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进行自我承诺,支持优质的商家和品牌、商品和服务、企业和产品脱颖而出,在国家大力提振消费的过程中赢得自身更大发展,助力提升消费供给侧整体质量、引领广大经营者比学赶超、助力消费环境优化,共同推进消费环境优化的社会共治和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共享。“一个重视质量的民族才是有前途有希望的民族,一个重视质量的企业才是有魅力有发展的企业,一个重视质量的消费者才是对自己生命财产负责任的消费者,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质检协会会长助理、企业工作部主任王剑在接受中国经济网采访时谈到。质检协会组织开展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主题活动,就是要凝聚社会各界的力量,引领全社会强化质量意识、精品意识、工匠精神,助力增强中国制造、中国工程、中国服务的美誉度和竞争力,让世界共享中国高质量发展创造的崭新机遇。王剑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消费环境,而优化消费环境的前提就必须要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行动方案》是首个经国务院批准、针对消费环境建设的政策文件,以消费供给提质、消费秩序优化、消费维权提效、消费环境共治、消费环境引领五大行动为牵引,进一步完善质量标准、信用约束、综合治理、消费维权等制度,全面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质检协会组织开展的3·15活动,就是要发挥广大质量诚信标杆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的企业重视质量发展,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抓好质量提升,进而引导广大消费者选择质量消费,大力协助广大质量诚信示范企业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取得更好的持续健康发展,推动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质检协会副会长王群在接受中国经济网采访时指出,质量反映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是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也是国家文明程度的体现。质量安全作为质量领域的一个重要维度,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国家形象。质量工作需要人人参与,也正是有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质量的历史才显得更为厚重,也更具价值和意义。质量不仅体现在宏大叙事的层面,每一个组织、每一个市场主体、每一位普通公民都能通过自身的工作和生活去体悟质量并为其作出努力和贡献。王群表示,质检协会在2026年3·15活动中组织广大优秀企业作出“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就是要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推进企业建立健全质量诚信体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和质量强国的理念,发挥质量和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积极作用,督促企业增强质量法制观念,倡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质量和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全面提升我国产品和服务质量总体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更高要求。质检协会会长助理、会员协作发展部主任刘辉在接受中国经济网采访时表示,加快建设质量强国,要更好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让提高供给质量的理念深入到每个行业、每个企业中,使重视质量、创造质量成为社会风尚。同时,还要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打造集质量、标准、技术、品牌于一体的高品质产品和服务。刘辉指出,良好市场秩序既包括公平竞争,也包括公平交易,是消费者和经营者共同的生命线,是市场运行和消费增长的前提和基础。质检协会在此次活动中免费为企业提供质量检验、质量管理、产品质量申诉(投诉)、产品质量仲裁和鉴定等方面的专项咨询服务,就是全力为广大企业切实减轻负担,推动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协同、企业主责、社会共治的消费环境建设体系,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质检协会防伪溯源物流管理服务部主任王强在接受中国经济网采访时表示,随着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增长,我国消费环境建设仍有不少薄弱环节,关系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的消费痛点亟待破解。传统的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秩序问题仍未根本解决,一些企业的质量诚信水平不高,重大消费侵权事件不时发生,既制约了消费意愿,又降低了消费信心。产品和服务质量既关系企业高质量发展,也关系百姓高品质生活。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消费者的选择倒逼供给质量的提升,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据王强介绍,今年的3·15活动中,质检协会继续为企业提供3·15质量诚信溯源和防伪验证等专用标识服务。质检协会提供的专用标识不仅可以对产品防伪知识等识假技能进行科普,营造抵制假冒伪劣的良好社会氛围,助力形成多方参与的假冒伪劣治理局面,同时能够有效传播企业资讯,畅通线上线下诉求渠道,而且可以协助企业提升品牌形象,切实赢得消费者对企业品牌和产品更多的信任,建立完善质量信号传递反馈机制,打消消费者的消费顾虑,进一步增强消费者安心消费、放心消费的信心,为广大消费者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提高优质产品的销量和市场占有率,增强产品质量优质安全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消费者主体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突出创新引领,统筹提升消费者和经营者获得感。质检协会网络工作部主任、中国质量网执行主编刘丽在接受中国经济网采访时表示,消费是最终需求,是支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因素。中国经济是大国经济,内需潜力大,庞大的国内市场规模、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不断优化升级的消费结构,都是消费持续发展壮大的坚实基础。做好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既是关乎14亿多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扩大消费需求和提升消费潜力的重要保障,还是实现人民美好生活向往和社团组织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标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扩大内需、优化供给,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对于推动我国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意义重大。消费维权提效既是对当前消费领域痛点的精准回应,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刘丽指出,质检协会组织广大优秀企业对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进行承诺,就是要将潜在消费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消费者合法合理诉求也可以通过企业的承诺得到及时满足。如此一来,消费者将更有底气,消费意愿的增强和消费潜力的释放也就顺理成章、水到渠成。同时,质检协会以质量诚信承诺为纽带,既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又通过社会共治助力构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必将成为推进质量强国建设的重要实践力量。质检协会副会长、山东大学教授温德成在接受中国经济网采访时表示,消费环境的优化,不能仅依靠企业的自觉,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形成社会共治的格局。质量诚信承诺在推动消费环境和消费维权优化社会共治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企业的质量诚信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包括消费者、媒体、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等。消费者作为产品和服务的直接使用者,最有发言权,他们可以通过投诉等方式对企业的质量诚信行为进行监督;媒体作为社会舆论的引导者,能够及时曝光不良企业的行为;行业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可以制定行业规范,加强对企业的引导和督促;政府部门则通过加强监管,对违反质量诚信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维护市场秩序。温德成指出,质检协会本身作为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属性就具有“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质检”比较优势,质量诚信承诺也可以让企业赢得消费者更多的信任。质量诚信承诺也能够促进企业之间的相互监督和合作。在一个重视质量诚信的市场环境中,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会自觉遵守承诺,同时也会对同行企业进行监督,形成良好的行业风气。温德成还表示,消费维权事业是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的具体行动,质检协会始终致力于开创质量专业社团组织在新时代的新作用,当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践行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的参与者。质量诚信承诺是消费环境优化社会共治的“最小共识单元”,随着更多企业加入质量诚信承诺行列,消费环境优化与社会共治的良性循环将加快形成,这也会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助力。温德成特别强调:“十五五”时期,是我国经济发展由“量的积累”迈向“质的飞跃”的关键阶段,也是加快建设质量强国、夯实现代化产业体系根基的攻坚期。在全球科技革命加速演进和产业链重构的背景下,质量的内涵外延发生了变化,质量工作已上升为关乎国家竞争力、产业安全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战略核心。基于此,质量工作须臾不可放松,必须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强合力持续推进。温德成还表示,我国质量发展近年来成效显著,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持续攀升,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覆盖全国,全民质量意识显著增强,沉甸甸的成果为“十五五”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然而,我们也应必须清醒意识到,“十五五”时期加快建设质量强国,定位更全局、要求更标杆、覆盖更全域,质量工作已从“锦上添花”变为“发展关键”,高质量发展也从“可选项”变为“必答题”,加快质量强国建设必将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质检协会副秘书长刘璐在接受中国经济网采访时表示,质检协会以“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主旨所开展的工作,就是要以质量诚信承诺筑牢消费信任的基石。质量诚信承诺不仅是企业承担质量主体责任的宣言,更是撬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杠杆。每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既是全社会对消费权益保护的集中关注,也是企业践行质量诚信承诺的重要契机。作为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行业社团组织,质检协会连续多年组织企业开展“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专题活动,通过凝聚行业力量、创新治理模式,推动形成“企业自律、政府引导、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共治格局,着力为优化消费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注入了新动能。刘璐指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大力督促企业承诺产品和服务质量主体责任,强化引领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切实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进一步充分发挥质量检验行业社团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方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增强消费维权社会合力,助力消费环境优化社会共治,质检协会必须久久为功、砥砺奋进。使命使人奋进,实干成就未来。李小波强调,在“十五五”开局的关键时期,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质量在促进企业做大做强中的作用,督促引导企业强化质量主体责任,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凝聚社会共识、积极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生活需求,推动消费环境优化,营造优质放心的消费环境,助力提振消费政策落实见效,以高品质消费助推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并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能,质检协会必将走在前列、跬步以至。
专栏 行业信用2026-03-20 -
专注于信用领域纠纷化解,德州市信用协会信用纠纷调解委员会日前成立。该调解委员会以律师为工作主体,是专业型信用纠纷调解组织,秉持公平、公正、自愿、合法原则,受理并高效调解各类信用相关纠纷,旨在推动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妥善化解信用矛盾。同时,委员会积极开展信用法律法规、信用管理知识及调解工作机制的宣传普及;主动对接相关监管部门、司法机关等单位,搭建健全信用纠纷化解联动机制,实现多方信息共享、工作协同联动;深入分析信用纠纷产生的规律与发展趋势,精准向相关部门提出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建议,有效防范信用风险扩散蔓延,助力信用体系高质量建设。信用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范围聚焦与信用行为直接相关的民事、商事纠纷,涵盖但不限于市场交易信用纠纷、金融信用纠纷、电子商务信用纠纷、企业信用纠纷、个人信用纠纷、行业信用纠纷等。
专栏 行业信用2026-03-16 -
日前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和最高检开展的“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持续加大涉企行政案件监督力度。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500余件,涉案金额6.4亿余元,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持续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厅副厅长李昊昕介绍,检察机关聚焦“四乱”、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不当适用失信惩戒措施、生效裁判确有错误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涉企行政执法司法问题,靶向监督精准纠治,依法保障企业合法财产权和经营权。同时,围绕涉企信用体系建设、不动产查封等重点领域,行政检察部门推广浙江温州、江苏苏州等地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促进解决因适用信用惩戒措施不当、删除失信信息不及时导致的企业信用评价受损、生产经营困难等现实困境。
专栏 行业信用2026-02-26 -
近日,海关总署举行记者通报会,通报向全国复制推广的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政策措施情况。据介绍,2025年4月至9月,海关总署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25个城市集中开展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取得积极成效,形成一批好的经验做法。为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促进外贸提质增效,决定在全国复制推广其中较为成熟的25项政策措施。 具体来说,包括围绕促进跨境物流高效畅通、围绕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围绕优化特殊商品监管模式、围绕提升智慧化监管服务水平、围绕增强惠企便民实效五个方面的内容。 在围绕优化特殊商品监管模式方面,共4项措施,一是优化出口锂电池检验监管模式,落实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提升促进行动,促进载人电动汽车、锂电池等贸易健康发展;二是支持综合保税区开展汽车零部件等出口商品保税检测业务,建立试点企业和试点商品“白名单”,助力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扩大进口机动车“两证合一”试点应用,简化进口汽车证件及手续办理;四是制定“药食同源”商品分类管理措施,建立部门间监管信息共享机制,推进“药食同源”进口商品便利通关。 在围绕提升智慧化监管服务水平方面,共4项措施,一是深化全球“智慧海关”在线合作平台和金砖国家海关示范中心建设;二是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互联互通,实现国际航行船舶、检验检疫等领域电子证书交换,推广国际航行船舶“联合查验、一次放行”;三是深化内地与港澳“一单两报”合作,并逐步拓展至其他地区,进一步简化企业申报手续;四是加强农作物种质资源出境管理跨部门业务联网合作,实现企业申请“一次提交”,审批核销“全程网办”。
专栏 行业信用2026-01-22 -
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司法部日前联合印发《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利工作规定》,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动构建现场阅卷、异地阅卷、线上阅卷“三位一体”的律师阅卷全场景保障机制。 《工作规定》指出,律师阅卷包括现场阅卷、异地阅卷和线上阅卷等方式。其中,现场阅卷是指律师到办理案件的检察院,现场查阅、摘抄、复制其所代理案件的案卷材料。异地阅卷是指律师在其注册地检察院,查阅、摘抄、复制其代理的其他地区同级别办案检察院的案件电子卷宗。线上阅卷是指律师通过互联网向办案检察院申请查阅、摘抄、复制其代理案件的电子卷宗。 对于三种阅卷方式的适用范围,《工作规定》明确,要以现场阅卷为主、其他方式阅卷为辅,律师代理的案件,均可以现场阅卷,异地阅卷和线上阅卷作为现场阅卷的补充;案卷材料制作有电子卷宗、适合通过互联网传输的,可以申请线上阅卷;不适合通过互联网传输电子卷宗的,可以申请异地阅卷。 针对三种阅卷方式的办理方式,《工作规定》指出,律师前往办案检察院实地进行现场阅卷;检察院通过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办理律师异地阅卷事项;检察院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办理律师线上阅卷事项。 《工作规定》还对律师的权利保障和保密义务进行了规定。律师认为检察院违反相关规定阻碍其依法行使阅卷权利的,有权向该院或者其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申诉。律师认为检察院违反相关规定阻碍其依法行使阅卷权利,或者对检察院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的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申请维护执业权利。 除此之外,《工作规定》对律师在阅卷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予以明确,即签订阅卷承诺书,填写阅卷回执,不得违反规定披露、散布案件重要信息和案卷材料,不得违反规定披露、散布不公开审理案件的信息、材料,不得将案卷材料用于本案辩护、代理以外的其他用途等。
专栏 行业信用2025-12-15 -
为强化知识产权资产评估规范管理,提升资产评估服务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能力,推动知识产权资产价值释放,近日,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四部门,就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的有关事项发布通知,要求资产评估机构承接和执行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质量控制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等,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在资产评估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的特点,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估知识产权资产价值,不得直接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 合理确定知识产权价值是知识产权运营转化的重要环节,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全链条中,要充分发挥资产评估的专业作用和功能,促进知识产权资源有序流转和优化配置。 根据财政部通知要求,资产评估机构从事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加强对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职业道德、专业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教育和培养;加强对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业务的项目风险控制和评估报告质量审核,提高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服务质量;应当考虑工作量,预计项目成本,合理确定项目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经营主体创新活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版权局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并建立工作协同机制,依法实施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的监督管理,及时统计、披露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业务情况和相关统计数据,构建开放、透明、高效的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业务数据服务平台,加强对大额异常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报告的监管,推动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结果的合理运用。
专栏 行业信用2025-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