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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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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个别机构披着养老地产、养老金融、旅居养老等新业态的外衣,打着养老服务、养老项目、养老公寓、以房养老、健康养老等幌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面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存在非法集资风险。老年人如何识别非法集资陷阱,守好自己的“养老钱包”?日前,记者采访了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工作人员,详解如何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面向空闲时间多、金融知识匮乏的老年人,一些机构和企业以“高利息、高回报”等为诱饵实施非法集资,此类案件屡见不鲜,不少老年人在遭受财产损失的同时还受到严重的精神伤害。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用案例说明了五大常见的非法集资手段。2017年6月,某市在排查中发现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存在重大非法集资嫌疑。经立案侦查,该公司系某投资集团(注册地为外省B市)全资控股的子公司。该投资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在全国多地设立子公司,通过发放传单、电话推销、召开推介会、组织旅游及口口相传等方式,向老年人推介老年公寓、养老院项目,以“预付养老床位”“养老产业投资”“书画艺术品投资”为幌子,宣称“一万元理财每月返一百元,年收益率高达11%”等,吸引老年人“投资理财”。短短3个月,吸收资金过亿。至案发时,该市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移送起诉13人,冻结涉案资金100余万元。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吸收资金的行为是非法集资的手段之一,往往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为名义,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消费返利也是非法集资的重灾区。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多地设立“零元购物超市”,以高出市场三到五倍的价格对外销售各类商品及代金券(购物卡、加油卡)等,消费者通过购物或缴纳注册金后注册成为超市会员,购物消费后,即可在一定期限内得到超市返还的全部购物款,同时推荐其他客户加入会员还可享受推荐奖励。此类消费券返利模式吸引了很多中老年人参与,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内,共计向100余名群众吸收资金100多万元。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个别机构以销售“养老产品”名义吸收资金,通过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验、赠送礼品或者不合理低价旅游等形式,抓住老年人养老保障需求和渴望亲情关怀等心理,向老年人提供温情服务和热心关切,承诺“消费返券”“高返利”等,欺骗、诱导推销所谓的“养老产品” 。 据悉,除了“养老项目”和“养老产品”外,“养老服务”“养老公寓”“以房养老”等行为也是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法。“养老服务”非法集资一般以提供床位提前居住权、住宿餐饮、观光旅游、医疗保健、照顾陪护等养老服务为名,通过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居住证”等方式,承诺明显超过其床位供给能力的服务或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的还本付息,向老年人非法吸收资金。“养老公寓”非法集资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等名义,或者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销售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或者以入住老年公寓后给予优惠打折、不入住则给予高于银行利息分红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以房养老”非法集资则通过召开推介会、社区宣传等方式,以实现每月坐享高息收益等为诱饵,诱使投资人办理签署所谓的房屋抵押合同或者借款合同,再将所获资金投资所谓的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 “请老年朋友理性选择投资渠道,在选择投资理财渠道时,要认真审验企业营业执照,查看其经营行为是否超出注册范围;要认真查验企业是否具有金融业务许可证,并登录发证机关网页,查询许可证件真实性。在投入资金前一定多问问子女意见,或者致电民政、卫健委、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咨询。”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场上没有高回报、低风险理财产品。广大老年人要警惕“保本保息”“低投入高收益”“高返利投资或消费”的诱导宣传,切勿轻信他人、贪小便宜,要坚决抵制高额诱惑,守住自己的养老钱。一旦发现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线索,请积极向公安机关、地方金融部门反映、举报。
专栏2022-12-13 -
随着金融消费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诈骗手段也层出不穷。近期在保险行业中,“代理全额退保”“保单升级、退旧换新”等诈骗案例屡见不鲜。 常见的诈骗手段有:诈骗分子通过花言巧语和利益诱惑说服消费者购买与其保险需求不相符的具有高额佣金的保险产品,自己骗取佣金后,便鼓动保险消费者去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保。此外,还有诈骗分子自称是保险公司的售后服务人员,以向客户赠送精美礼品为由约见客户,借机查看客户保单、窥伺个人金融信息,并趁机歪曲解释保单,谎称自己有特殊渠道可以免费升级保单,实则私自操作客户办理保单贷款、减保业务,或停缴旧保单等业务,使客户失去应有的保障,造成极大的损失。 相关部门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请保护好个人的合法权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一旦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若不幸掉入违法骗局,应及时止损,并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常见的金融消费者依法维权途径有: 一、向金融机构进行投诉,协商解决。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产生金融消费争议时,原则上应当首先向金融机构投诉,该途径投诉成本最小、效率最高。 二、向当地相关监管部门进行维权投诉。保险相关纠纷可通过拨打银保监局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通过邮件形式将自己的诉求和投诉情况写明,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明以及投诉材料寄送到银保监会。 三、请求依法设立的第三方机构调解。如果当事双方未能自行协商和解的,可以请求第三方机构组织调解,这样有利于纠纷的公正、合理解决。 四、根据与该金融机构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经第三方调解未达成一致的,当事双方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经第三方调解未达成一致,且未达成仲裁协议的,金融消费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专栏2022-12-13 -
日刷短视频几百条,是不是早已成为你的习惯? 在我们热衷于刷短视频App时,不少诈骗分子也悄悄混迹其中。 最近就有人刷着刷着就被骗了...... “试一试又不用出钱,哪有这么多骗子?下载App还能赚钱,这种好事我可不能错过……”最近,家住开福区的王先生正在家中刷着某短视频App,无意中刷到某视频发了一个二维码,并声称扫码下载此App能赚钱。面对这种“福利”,王先生毫不犹豫立马扫码下载了名为“夜静幽香”的App。 第一次上当受骗 “我们的任务很简单,你只要按照我的指示来,足不出户就能轻松日赚几百元,而且我们这有很多用户都注册赚钱了……”下载App后,一位 “客服”迅速联系到了王先生,对方声称只要跟着他的步骤来,完成相应的任务就可以赚到钱。“我们这里的任务很抢手,你需要先充值换取积分才能领取任务......”按照“客服”的指引,王先生先是往“客服”提供的账户转账了600元成功换取了800的积分,随即在“夜静幽香”的App中做起了任务。 “看样子是发现了发财的路子了,简单做两次任务都能赚到钱,就算是骗子也无所谓,我反正已经赚了......”王先生在“客服”的引导下,做完了两个任务并成功获得了奖金,正当王先生准备提现时,“客服”却告知其必须完成“3单任务”才能提现,为了尽快将钱提出,王先生只好按照“客服”的指引继续完成第三单任务,然而就在其完成第三单任务后,“客服”又称其操作失误,需要再次重新下单才能提现,就这样王先生陆续转账了6万余元。 第二次上当受骗 “怎么还是操作失误,这该不是骗子吧,我不能再往里面投钱了,我必须把我的本金要回来”这时王先生意识到了不对劲,要求对方返还本金。“不好意思,王先生由于你之前补单太多,导致信誉分不足,无法给您退款,您需要增加信誉分才能提现”于是王先生又根据对方要求,添加了所谓的“财务助理”,并继续转账了20余万元。“这就是个无底洞啊,这绝对是骗子!”直到这时王先生才恍然大悟,于是立即选择报警。 “我真的崩溃了,我就不该听信他说的能轻松赚钱,天上哪里会掉馅饼,而且我明明有及时收手的机会,结果失了魂一样地又钻进了骗子的圈套,我真是悔不当初……”王先生向民警哭诉道。接警后,开福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洪山桥派出所、四方坪派出所立即开展工作,目前已追回部分被骗资金。 网络刷单骗局揭秘 第一步:骗子通过各种社交平台(如快手、抖音、QQ群、微信、微博等)发布招聘广告、发送短信、甚至直接加你好友,打着“零投入”“无风险”“日清日结”“轻松”的旗号让你心动。 第二步:刷第一单时,骗子会先给些甜头,按照约定支付货款和酬劳,骗得你的信任,目的是让你加大投入,多刷多赚。 第三步:受害人觉得赚钱容易,则会继续加大投入。然后,骗子就会以“任务未完成”“卡单”“未按操作进行”等各种借口拒绝支付货款和酬劳,并不断鼓励你继续刷单,且表示只有不断刷单才能拿到之前的货款和酬劳。如果你听信了骗子的话,想要拿回之前的货款和酬劳,那就一步步陷得更深了。 天上不会掉馅饼,刷单就是诈骗。一旦发现被骗,及时止损,保存好证据、立即报警。
专栏2022-12-13 -
随着虚拟货币的兴起,与之相关的投机、炒作、诈骗等活动愈演愈烈,一些网民受投资虚拟货币可获高额回报等虚假宣传迷惑,盲目参与到相关交易活动中,给自身财产带来较大损失。 市民龚某是一位“炒币”老手,11月初,龚某听一位炒币朋友称有人出售虚拟币,而且价格比交易平台上的更优惠。心动的龚某便通过朋友添加了对方的联系方式,询问虚拟货币买卖相关情况。 11月22日中午,龚某按照“卖家”要求登入了某交易平台。正式交易前,龚某想试下虚拟币是否真能到账,于是提出先交易500元的虚拟币,“卖家”同意后龚某将钱转入指定账户,很快他的“电子钱包”便收到虚拟币。随后龚某提出交易价值10万的虚拟币,此时“卖家”要求要一次性全部购买。 见对方如此坚持,且第一次交易也很成功,龚某便一次性将10万元钱款转至对方账户,买下了所有虚拟币。转款后龚某催促“卖家”将对应虚拟币“转移”转入其电子钱包,但“卖家”却以各种理由搪塞,迟迟不见行动,意识到被骗的龚某立即报案。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投资理财要选择正规渠道,保持高度警惕,树立正确货币观念,防范虚拟货币风险,如遇可疑情况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案。
专栏2022-12-12 -
近年来,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老年人认知能力弱、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的特点,通过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等方式设置套路。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期发布报告显示,以“低价游”为幌子向老年人推销商品、夸大养生保健效果诱导老年人大额充值、将保险伪装成存款销售给老年人等现象存在。 老年消费群体普遍比较关注健康养生问题,给一些不法商家可乘之机。在老年健康类消费领域,夸大养生保健服务效果、冒充医学专家、打“科技牌”等各类不实宣传、违法营销、套路诈骗仍屡见不鲜。这些不法商家的所作所为不仅骗取了老年人钱财,更耽误了治疗时间。 此外,一些旅行社和康养机构以低价广告夸大宣传等方式吸引老年人。例如以“低价游”为幌子向老年人推销商品,宣称保值增值高价回购,实际拒不履行承诺,或变相强制消费。一些企业依托于疗养院,将短期旅游与医疗体检相结合,以低价、星级服务、随时入住等为卖点,夸大宣传,实则无法兑现。 由于老年人对一些新型金融理财知识缺乏足够了解,在理财时也很容易上当受骗。部分保险公司误导老年人,将保险产品伪装成银行存款销售,一些保险销售人员在推销时,故意隐瞒或不告知保险免责条款,夸大实际保障功能。
专栏2022-12-12 -
近年来,走在街头、地铁站或商场等地,经常能听到“扫码进群免费领礼品”“充话费赠积分”的吆喝声,或者热情拉住他人,以免费送玩偶、红包等为由,拉人入群加好友。有些人抱着“扫个码而已”的心态进群,没想到正中犯罪分子下怀,因为这白来的“福利”背后暗藏陷阱。 宁波市奉化区法院日前审理的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案件中,被告人陈某就是从“扫码进群”受到诱惑后到“拉人入群”,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吸粉”,最终被判刑。 很多人认为,“免费送礼品让别人扫码进群”的行为只是拉人入群,自己没有实施诈骗就不算违法行为。但其实利用他人贪小便宜的心理,以这种方式拉人入群完成诈骗“引流”任务,为犯罪团伙的诈骗行为铺路,已经触碰到法律的红线。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中规定,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情节严重的,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目的而设立,或者设立后主要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应当认定为刑法中规定的“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也就是说,以免费送礼品、充话费、赠积分等方式拉人入群、吸粉引流,属于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诈骗活动的通讯群组,情节严重的,应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宁波市奉化区法院陈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告诉我们,从长远来看,无论是扫码进群者还是拉人入群者,都有可能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分子或者犯罪工具,严重危害社会公共秩序。 网络信息型犯罪尤其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近年来呈现高发态势,不仅危害群众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影响到公共安全体系和社会稳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牵扯面广、涉及被害人多,需要多方通力合作,规范整治。首先要健全针对此类犯罪的法律规范体系,明晰行政、司法、金融等不同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强化监管力度,落实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的主体责任,加强治理工作。其次要公检法三机关相互配合,不仅要针对终端的诈骗行为,对于前端“引流”“铺路”等行为也应严厉打击。最后要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社会整体的防诈骗能力,提高群众的反诈骗意识,让骗子“无处可骗”。
专栏2022-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