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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朋友聚餐,上大众点评搜索附近推荐;买化妆品,翻翻小红书他人笔记;入手电子产品,打开知乎看看专业人士建议……如今,“种草”正在影响越来越多人的消费习惯,各大电商平台也纷纷加入,“种草消费”蔚然成风。 然而,不知从何时起,一些代写代发、虚构消费经历的“笔记”“测评”悄然出现,诱导甚至误导人们的购物决策,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遭到了公众的质疑。受访专家们表示,“虚假种草”以分享为名,实为变相营销,透支了“种草”的信任根基,破坏了网络生态和市场秩序,亟待规范整治。 “种草”成为一种社交方式 “每次看到博主推荐的一些实用产品,我都很心动,想买来试试!”在北京顺义工作的小王是“90后”,下班后没事就掏出手机,“刷刷”小红书、抖音。 下单前,小王会专门浏览别人对产品的使用评价,“听听过来人的建议”在她看来很有必要,因为自己很难对所有同类商品有全面了解。“别人可以种草我,如果我的消费体验好,也能种草别人,这是一个相互的过程。”小王说。 小王所说的“种草”,是网络流行语,泛指把某种事物推荐给他人,让别人也喜欢该事物的行为。“种草”的说法最早来源于各大小美妆类论坛与社区,随着新媒体的广泛应用,“种草消费”有了更大、更广阔的平台。分享推荐的不仅是产品,网友们不时调侃:移动互联时代,万物皆可“种草”。 作为一种新消费业态,“种草消费”的盛行有多方面原因。“对消费者而言,既希望买到最好的产品,又想在购买时省时省力。可在多数情况下,人们要买好东西就得‘货比三家’,纠结一番。”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教授丁瑛指出,“种草”抓住了消费者心理,在提高其决策效率和准确率上提供了便利。 “今天的消费者已从被动的接受者转为主动的参与者,希望参与甚至主导消费体验。这一点在年轻人群体中表现最为明显。”丁瑛表示。去年5月,中信证券一份研究报告显示,有64.3%的Z世代(1995—2009年间出生的一代人)在购物时受到“种草”推荐的影响。艾瑞咨询在之前发布的《种草一代·95后时尚消费报告》中,将“95后”称为“种草一代”,称其拥有很强的品牌传播和“种草”能力。 伴随互联网成长起来的年轻一代,对网络社交有着天然的亲切感。小王告诉记者,相互“种草”是一种社交方式。即便互不相识,但通过分享“种草笔记”、了解产品口碑、探讨消费体验,大家就能找到与自己兴趣相投的群体,收获认同感与归属感。如果推荐的商品被他人选购并认可,内心也会十分愉悦。 网红博主、达人等群体在“种草消费”中发挥了很大作用。“消费者在做决策时,很大程度会受参照群体的影响。”丁瑛说,不同于代言明星,网红等群体与大家的日常生活更贴近,像身边的朋友。如果对他们的人设产生了自我认同,消费者就可能成为其“粉丝”,之后即使没有特别需求,看到推荐后也会产生购买欲望。 “希望在新的一年,自己变得更有气质。”新年伊始,刚在上海参加工作的小陈立下目标。“为此,我关注了一些感兴趣的博主、达人,有的推荐一些书籍,有的教如何穿搭。我想像他们一样睿智、时尚!”小陈认为,“种草”的过程也是重塑自我的过程。 “虚假种草”涉嫌虚假宣传 正当大家享受“种草”带来的便利时,一些“杂草”也野蛮生长起来。 旅游爱好者刘女士每次旅行前,都会搜一下目的地好吃、好玩的地方,依据就是网上的“种草笔记”。“多数情况下推荐的内容不错,但有很多笔记‘水分很大’。”刘女士坦言,比如极力推荐的餐厅其实菜品一般、价格高、服务差,分享的“打卡胜地”使用滤镜过度美化,真实景观与图片严重不符。 不少网友都有类似刘女士的经历。去年国庆期间,一则“粉红沙滩”的笔记,吸引无数网友前去打卡,结果“浪漫美景”实为土褐色土地加上粗糙沙砾,让人大跌眼镜。有网友还晒出了自己的遭遇:被“种草”某款化妆品,用完后脸发痒,查询后得知是“三无产品”。中国青年报前不久一项调查显示,78.2%的受访者有被网络“种草”坑过的经历,61.7%的受访者认为护肤品、化妆品是网络“种草”容易踩雷的产品。 新事物在发展过程中,一旦有利可图且监管不到位时,往往就会背离初衷、乱象丛生。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一些“网红”不具备足够的产品鉴别能力,有的为了蝇头小利,没试用过产品就胡乱吹嘘。更有甚者,在形形色色的“种草笔记”背后,有大量代写代发团队,形成了一条灰色产业链:写手的任务是根据商家需求,编写细节丰富、煽动力较强的“文案”。随后,“文案”将转至提前选好的粉丝数多的博主、达人等手中,打着“亲测有效”的名号在各大平台投放、推广。有的商家还通过发私信的方式,邀请普通用户合作:用户无需使用体验产品,只要复制粘贴商家提供的图文素材,在自己账号下发布,就能获得几元到几十元不等的报酬。 “这不仅是对消费者的欺骗,更是对市场秩序的破坏。”丁瑛说,如果越来越多的商家只关注“文案”、聘请“网红”,忽略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升,长此以往,不利于市场和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并且随着消费者受骗次数的增多,也会导致社会整体信任水平的下降。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针对当前虚构“种草笔记”等情形,我国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薛军表示,明知或应知内容不是发布者的真实经历,却以营利为目的虚构“种草笔记”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根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规定,利用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相关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推进整体、全面、系统的治理 不久前,中央网信办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清朗·打击流量造假、黑公关、网络水军”专项行动,其中就有“重点整治雇佣专业写手和网络水军虚构‘种草笔记’‘网红测评’”。各大平台也积极配合,成效初显。以小红书为例,自2021年12月启动“虚假种草”专项治理以来,小红书共封禁81个品牌及线下商户,处理相关虚假“种草笔记”17.26万篇、违规账号5.36万个。 为了应对“虚假种草”,网友们也绞尽脑汁,总结出若干“反种草”心得:打卡网红景点前先在社交平台上用“避坑”等关键词检索;多位博主短时间内推荐同一产品,要保持警惕;评论区全是相似度很高的好评,须留心真实性…… 开展专项行动也好,总结“反种草”心得也罢,并非治本之策。如何从根本上健康“种草”?受访专家们表示,要在多环节、全链条上加强监管,推进整体、全面、系统的治理。 首先是抓住平台这个“牛鼻子”。用户信任平台是因为有其信用背书,平台也从用户青睐中获取流量红利。若平台充斥着虚假宣传,自然会影响自身的口碑与发展。薛军认为,平台要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优势,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与完善内容筛查机制,主动为用户“填坑”。 对“种草笔记”中的分享和营销难以分辨,是很多消费者不小心“踩雷”“入坑”的重要原因。理论上,如果发表个人消费体验,不收取任何费用,则不能界定为广告;若与商家签了协议,并收取为其宣传推广的费用,则应属于广告。 “但在现实中,与常见的代言广告不一样,‘种草者’有没有收费,消费者无从了解。”薛军说,为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平台应将“种草”中具有商业营销性质的内容标注“广告”字样,起到提示作用,这在《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中也有体现。 在现有法律法规外,“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可以制定相应的规章和标准,加强行业监管和自律。”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表示。他建议,对涉嫌虚假宣传的机构和账号及时封禁,并将商家、造假者、刷单人等相关机构和人员列入行业黑名单,形成震慑效应。 “灰色产业链之所以形成,个别零星的刷分控评行为很难做到,代运营主体在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薛军说,应对相关第三方接单中介进行重点治理。必要时,可以收集这些代运营主体的信息,并在平台之间、执法和监管部门之间共享。 丁瑛表示,“种草”是一种口碑营销,当种与被种之间缺乏信任,人们的心理基础就会被打破。“良好的种草氛围应由大家维护。”丁瑛说,对网红、达人等群体而言,推荐东西要真实可靠,这样才能收获长期的信任与支持。作为消费者,要理性“种草”,同时积极参与监督,发现线索主动投诉举报,让“虚假种草”无处遁形。

    专栏
    2022-03-02
  • 疫情当前,太原各个核酸检测机构的人较多。一般来说医疗机构提供的社会检测12小时内能出结果,部分地区可以实现4-6小时出结果。但对一些赶行程的人来说,这个时间当然越快越好。有需求就有黑手,有骗子便将主意打到了核酸检测上。 2月24日,家住太原小店区的胡女士微信上收到自称是“疫情防控排查工作人员”的通知,以为是正规疫情防控的核查,便积极配合对方。胡女士按照对方要求,点击对方发来的链接并输入了自己的个人信息。随后,对方以将信息上传为由向胡女士索要了手机验证码,直到几分钟后胡女士收到银行发来的消费短信才发现被骗,赶忙报警。 此类涉疫骗局还有其他招数: 一、虚假流调短信诈骗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政府相关部门出于防疫需要,有时会要求相关人员登记个人信息,并进行必要的信息发布。但是有不法分子趁虚而入,利用网上买来的个人信息,以短信群发或打电话、加微信等方式联系受骗者,向其索要银行账号、验证码进而实施诈骗。请记住!流调来电不会让你做这些事情! 二、虚假销售防疫物资诈骗 针对疫情期间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等防护用品紧缺,一些不法分子紧盯热点,利用社交软件发布出售防护口罩等物资的虚假消息,以代购、进货、低价批发口罩的名义,对群众实施诈骗。 三、预约疫苗诈骗 骗子冒充疾控中心发送“预约接种疫苗”的短信,其中包含“钓鱼网站”链接,点击后会诱导受害者输入个人信息、银行卡号、密码及手机验证码等信息,套取公民个人信息,甚至将银行卡中的钱财转走。 警方提醒,核酸结果一定要由经卫健部门认证的具备资质的医院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核酸检测没有私人渠道。这些可以加急、快速出核酸结果的传闻都是新型骗局。 太原市民如果要做核酸检测,除了可以选择自己熟知的医院外,还可以关注“健康太原”官微“健康太原12320”微信公众号,点击对话框的“防疫地图”就可进入通过一个名为“太原市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的小程序进行查询,通过这个小程序,市民可以查询到全市核酸检测机构的地点及检测信息。

    专栏
    2022-03-02
  • “发每条信息都要钱”“花了10多万元,还拿不到联系方式”“要线下见面,先得刷个价值1万元的‘一生一世’”……部分自称“快速脱单”“互助脱单”App通过平台规则“下套”,让交友过程异化为步步“交钱”,不少用户成为被“收割”对象,引发了大量涉嫌“诱导消费”“情感欺诈”的纠纷。 在一切都是快节奏的移动互联网时代,手机里的App功能涉及到了方方面面,越来越多的单身人士选择在线上用“脱单App”来帮助解决自己的交友以及婚恋问题。 现如今,在网上搜索交友App,各式各样的“脱单”App广告铺天盖地,宣传口号更是千姿百态。但这些说是能帮助青年解决“急难愁盼”,可以快速脱单的App真的靠谱吗? “网络一线牵,珍惜这段缘”。但如果这份缘的起始完全跟“真心”无关,充满了各种变异的利益往来,其后续可想而知。 这些“脱单”App打着陌生人交友旗号“打擦边球”,软件里恶俗广告横行,充斥着各种博眼球的头像、短视频,甚至未经许可授权便将其他平台上的短视频拿来当做自身的宣传广告。而用户注册后的体验也是套路满满,平台要么通过宣传“高额返现”“月入过万”,吸引用户“拉人头”。要么一整套“杀猪盘”套餐送上:一开始对你嘘寒问暖、柔情蜜意,等平台的免费虚拟货币用完了,再想被关注发送语音、照片、视频都得充值,钱花完了想线下联系,对方却早就毫无踪影了。这样的平台,这一步步的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情感欺诈,哪是什么“交友”“脱单”App,完全是引诱用户沉沦,让金钱有去无回的怪异黑洞。 如此乱象频出,平台难辞其咎。对于用户大量投诉却无动于衷,这种吃相属实难看,毫无底线。有专家表示,当前大量打着“交友”旗号的平台注册主体都是科技信息公司,经营范围绝大部分没有“婚姻介绍服务”项目。有的平台以此逃避民政部门监管,存在一定的监管盲区。但这决不能成为平台躲避追责的手段,该类平台发布虚假信息,引诱他人进行注册、充值、消费的行为,并将用户资金非法占有,则涉嫌诈骗罪等,消费者完全有理由通过法律手段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然,提供下载此类App的应用商店运营方也应当进一步承担起应用上架审核和运营监管责任,如App运营涉嫌违法犯罪,应用商店等应积极配合国家网信、公安、工信等部门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置和坚决打击。相关主管部门也要进一步完善行业标准和监管法规,扫清盲区,做好端口审核把关,充分运用平台“红黑榜”公示制度,进行规范限制,加强监管和惩治,引导网络婚介平台合规运营,净化婚介市场环境。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线上交友到底好不好?每个人对这个问题见仁见智,但真心一定是所有感情交往的基础。单身人士想脱单,没有什么捷径可走,所有感情都是要慢慢来经营方能水到渠成。如果需要借助这些交友平台的话,也一定要擦亮双眼,提高警惕,保护好自己。

    专栏
    2022-03-02
  • 春季招聘即将来临,又是一波求职高峰。然而此时骗子们也蠢蠢欲动,打着“招工”“介绍工作”等名义实施诈骗。人民网“求真”栏目整理了几种常见的招聘骗局,提醒大家注意防范。 骗局一:网络刷单兼职 近日,王女士在社交平台上添加一名假冒社区工作人员的骗子为好友。很快,王女士被其拉入群聊中对短视频点赞,并按照对方要求下载了某APP开始刷单。后来她发现无法提现,至此意识到被骗,损失近20万元。 一些不法分子以“动动手指就赚钱”“高回报”“收益快”等噱头发布兼职招聘广告,待受害人上钩后,再通过“入职考核”“业绩考核”等名义诱骗受害人刷单,进而实施诈骗。“刷单”“刷信誉”本身就是商业违规行为,已被明令禁止,并非正当兼职。 骗局二:网络“高薪”招聘 一些中介机构在网络上发布“高薪”招聘信息,吸引人注意。很多招工信息写得天花乱坠,薪资水平、福利待遇非常好,让人看了就心动。当求职者在网上报名,去到线下公司后,才发现工资并不是发布信息所吹嘘的“高薪”。 求职者在应聘过程中应留意招聘地点、环境是否固定或正规;慎签用工合同,尽可能考察了解招聘单位的真实情况,不要因为急于工作而心存侥幸。 骗局三:“见面交费”招工诈骗 骗子诱骗求职者面试后,以交服装费、体检费等名义收钱或者承诺交了押金后就可以上班。求职者交费后,骗子要么找借口不给其安排工作,要么就是人去楼空,杳无音信。 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押金、保证金、报名费等行为,属非法行为。求职者遇到此类情况,要坚持拒交,更不要将身份证、暂住证等证件随意交给招工者。 骗局四:“监控面试”招工诈骗 骗子往往以高档酒店、服务场所急需员工、待遇优厚为名发布假消息,再以需要面试为名,将求职者骗到一些高档场所,声称面试官“身份特殊”,必须使用监控设备进行面试。往往没有见到“面试官”,却被告知面试已经通过,接下来骗子就会要求应聘者使用银行汇款等方式交纳各种费用。整个过程骗子与求职者不见面,全部使用电话联系,一旦得手,骗子便立即失联。

    专栏
    2022-03-01
  •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通报了2022年第一批侵害用户权益的App。 通报称,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电信条例、《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工信部近期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尚有107款App未完成整改。同时,检测过程中发现,13款内嵌第三方软件开发工具包(SDK)存在违规收集用户设备信息的行为。 记者查阅通报名单发现,所涉问题包含App强制、频繁、过度索取权限;违规使用个人信息;强制用户使用定向推送功能;欺骗误导强迫用户;应用分发平台上的App信息明示不到位;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违规收集个人信息等。 据了解,工信部从2019年12月19日通报第一批关于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开始,至今已累计通报21批App。 记者统计发现,此次通报App所涉及的问题中,关于个人信息的违规使用和收集占半数以上。 “此次通报App所涉及的问题,主要集中于对用户个人信息的违规使用与收集。对于用户而言,一旦个人信息被泄露或者滥用,不仅可能遭遇各种广告、推销的骚扰,影响个人的安宁生活,还有可能成为网络诈骗等不法甚至犯罪行为的侵害对象,严重损害用户的权益。”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说。 在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浙江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副院长高艳东看来,App对用户个人信息的违规收集,背后潜藏了个人信息泄露、违规使用等安全隐患,电信网络诈骗之所以泛滥,与个人信息泄露密切相关。 高艳东说,App的违规行为是对用户隐私权的侵犯,由于个人姓名、联系方式甚至家庭信息的泄露,用户时常遭遇各种广告、骚扰电话、诈骗短信等骚扰,这些频繁出现的信息对用户的个人生活安宁造成严重干扰。个别App对个人信息保管不善,甚至形成个人信息黑色产业链,为不法分子利用电信网络实施诈骗、人肉搜索等互联网违法犯罪提供了“温床”。个人信息是网络犯罪的上游产业,为下游各种犯罪提供了工具和便利。 除此次通报中的所涉问题外,在此前的通报中,有些App还涉及不给权限不让用、账号注销难、私自共享给第三方、开屏弹窗信息骚扰用户等问题。 据记者粗略统计,在工信部的21次通报中,工信部和地方通信管理局共通报近2000款App所涉及的问题2100余条,而涉及存在问题的App,其中有的App不止一次被通报,还有App因在通报后没有及时整改而被下架。 据了解,一旦发现未整改的App,工信部会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要求,组织对其进行下架,相关应用商店在接到通报后会对未整改的App进行下架处理。针对部分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App,属地通信管理局会对App运营主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长期以来,对于App的监管整改处罚一直在进行,而且越来越严格,但为何总有一些App依然“坚持自我”,仍在侵害用户权益呢?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对此,高艳东分析认为,监管部门过多,责任划分不明,导致出现“谁都可以管,谁都可以不管”的现象,多头治理导致管理效果差。同时,对App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也不够,违法成本低,使得App违法者敢于挑战法律。 “虽然我国民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但整体的维权意识仍有待加强,而且我国没有建立对个人信息被侵害的损失计算标准,导致索赔难,因此对所发现的违法行为,大多会选择做‘沉默的羔羊’,鲜有人会通过法律途径对App违法者提起诉讼。”高艳东说。 “以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为例,个人信息收集过程中收集者与被收集者的地位明显不对等,个人信息的收集常常具有隐蔽性的特征,用户对于信息收集的过程缺乏可感知性,相关技术的发展迭代迅速,也使得监管难度进一步加大。”程科说,在数字经济的背景下,个人信息具有非常大的经济价值,促使某些App铤而走险,违规收集用户个人信息。 对此,程科建议,除继续加强对App的定期检测、通报与限期整改外,还应进一步落实各平台的主体责任,特别是对于应用商店而言,应督促应用商店建立完善的App上架审核机制,并实时自查,发现问题App及时清理下架。此外,职能部门应完善对App违规行为的举报监管体系,保证用户维权通道的顺畅,进一步简化维权程序,降低维权成本。 高艳东同样认为,加大整改措施很有必要,建议从源头上严格审查,把控App的上架,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同时,App应公开其需要获取的用户信息,明示在醒目位置,且列在用户的同意条款,由用户选择是否同意授权,尊重并保障广大用户的知情权。此外,还需要进行严格的事后审查,一旦发现App有违规行为,需要依法严厉查处。 “用户应该提升个人信息安全意识,不要轻易下载来路不明的App;注意保护好自己的账户密码,及时更新程序;通过阅读用户协议、隐私保护协议大致了解个人信息收集范围,并在个人信息存在被过度收集的可能时积极举报、维权。”程科提醒道。

    专栏
    2022-03-01
  • 近日,广州市税务部门公布网络主播平荣(网名:驴嫂平荣)偷逃税案件: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平荣通过隐匿直播带货佣金收入偷逃个人所得税1926.05万元,未依法申报其他生产经营收入少缴有关税款1450.72万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平荣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200.3万元。 从去年底被曝光的朱宸慧、林珊珊受罚数千万元,到“直播一姐”黄薇(网名:薇娅)被追缴并处罚10多亿元,再到新近“上榜”的平荣被送达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网络主播因偷逃税行为频频进入公众视野。动辄上千万的补缴税款不仅刺激着公众神经,同时也对流量经济的规范监管提出了更高、更新要求。 2020年被视为直播带货“出圈元年”,发展尚不成熟恐是目前网红经济新业态的主要特征。统计数据显示,全行业网络主播账号累计过亿,直播电商也已迈入万亿规模时代。在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能做主播的网络时代,如何推动直播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是有关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仅就征税一项任务而言,网红经济中复杂的业务形态、盈利模式、劳务关系等,无一不在考验着税务部门的审慎与智慧。 从历次备受关注的头部网红偷逃税案件看,不难发现两个显著共性。其一,税收大数据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收入来源五花八门、收入性质较难区分的直播新业态下,如何有效甄别网红的偷逃税行为?依托大数据精准识别异样变得不可或缺。以黄薇案件为例,“税收大数据分析评估”是确证偷漏税行为存在的关键环节。 其二,宽严相济是必要的处理原则。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偷逃税问题的处理上,有关部门在力度与温度两端拿捏好平衡,既切实发挥好国家强制力的作用,也尽量避免偷逃税者抱持的投鼠忌器心理。比如,考虑到平荣能够积极配合检查,广州市税务部门最终作出处以0.6倍罚款的决定。 如果说税务部门的常态化曝光属事后惩戒,那从进一步优化公平税收环境的角度考虑,有必要前移关口,进而在根源处减少乃至杜绝偷逃税行为的发生。从职业的依存路径看,带货主播因网络而生,其经济收入主要依赖直播平台提供的“坑位费”、佣金等。如此看,税务部门可从直播平台入手,强化其在涉税方面承担的责任。具体来说,平台方当积极引导主播履行纳税义务,在普及税法知识、提升纳税意识等方面提供必要帮助。更重要的是,直播平台应主动向税务等部门报送网络主播身份、平台收入等关键信息,协助其依法、足额征收税款。 “税收与你获得的得益如影随形”,没有任何一个群体生活在税收真空中。偷逃税歪风不可长!作为新业态从业人员,网络主播在享受新经济红利的同时,必须时刻谨记、切实履行基本的纳税义务,以良好的形象引领流量经济行稳致远。

    专栏
    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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