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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出台“金融十三条”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业

发布时间:Wed Feb 26 00:00:00 CST 2020|来源:信用中国|专栏:省外动态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日前,邯郸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行邯郸中心支行、邯郸银保监分局向市对口各银行、保险、证券业金融机构提出《关于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业的十三条措施》(以下简称《十三条措施》)。

在对全市重点支持领域和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方面,《十三条措施》提出,对辖区内优惠贷款支持的企业范围,由疫情防控所需防护用品、医疗器械、药品等相关物资的科研、生产、经营企业,扩展到邯郸市“532”现代产业体系的重点企业、省市重点企业、省工信厅重点产业目录支持企业、列入省市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项目、疫情期间有社会担当的企业,筛选名单,针对企业复产、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资金周转问题,量身制定金融服务方案,提供融资支持。

为全力支持疫情防控企业扩大产能,《十三条措施》提出,筛选全市治疗药物、疫苗研发等卫生医疗重点领域及重要物资生产、运输物流等相关企业,组织专项政银企对接,协调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和优质金融服务,支持企业恢复产能和扩大生产。

对遇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十三条措施》提出增加信贷供给,一是做好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增量、扩面、降本、提质工作。全面完成银保监部门要求的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增速和户数“两增”目标。鼓励国有大型银行和市法人银行带头发挥作用,提高小微企业“首贷率”和信用贷款占比,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二是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实行信贷倾斜,从信贷计划、资金定价、绩效考核权重等方面进行调整,确保小微企业信贷早安排、早投放。三是进一步优化、简化小微企业首贷、续贷流程,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参与抗击疫情小微企业的应急性贷款需求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授信审批和贷款发放。四是对受困企业加强续贷支持,对疫情前生产经营稳定,财务状况没有异常,信用记录良好的小微企业,由于受疫情影响出现资金暂时困难要做到应贷尽贷,给予必要续贷支持。五是加大企业财产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业务拓展力度,为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更多保障。六是充分利用开发性金融应急融资优惠政策优势,合理满足疫情防控的需要。

为进一步加大涉农金融支持力度,《十三条措施》提出,鼓励银行机构建立农产品应急生产资金需求快速响应机制,支持疫情期间农产品保供稳价。相关保险机构积极与县级政府对接,稳步拓展农业保险品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稳定农业种养殖户和农民生产经营预期。

《十三条措施》还提出,及时细化上级疫情防控金融服务政策,充分发挥财政等政策协同效应,全面助推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进一步提高线上服务、便民服务等效率,建立全天候金融服务快速绿色通道,改进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协调地方金融组织加大服务力度,加快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建设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优化金融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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