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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梅人社监罚字﹝2024﹞第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

  • 违法事实:

    吉林建工集团梅河口永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梅河口市啤酒小镇二期住宅天骄府项目未按照要求报送:1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凭证。

  • 处罚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二条。

  • 处罚类别:

    罚款

  •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

  • 罚款金额(万元):

    8.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的金额(万元):

    0.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Wed Mar 13 00:00:00 CST 2024

  • 处罚机关: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数据来源单位: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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